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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受家暴妇女、智力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最高检印发典型案例!

时间:2024-09-08 04:10 阅读数:407 人阅读 分类:常识知识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精准把握支持起诉对象范围

依法规范开展履职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要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的要求,找准民事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以印发典型案例为契机,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此次共发布7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军等42人与鄂州某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尹某凤等4人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金与慈溪市某门窗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支持起诉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办理的梁某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办理的伍某全与黄某凤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娣与林某谦、林某良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枝与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办案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仅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9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3万件。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及成效已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该负责人表示,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持续做好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做实检察为民。在工作开展中,要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聚焦特定群体,规范开展支持起诉,使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军等42人与鄂州某建材有限公司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1年间,王某军等42名农民工先后在鄂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生产线从事叉车、打包、铺布等工作。建材公司一直未支付王某军等42人劳动报酬,合计欠付10万余元。王某军等42人向建材公司索要工资未果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亦未得到妥善处理。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受理情况。湖北省鄂州市人社部门向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华容区检察院)转交本案线索。2023年1月,王某军等42人向华容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诉讼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华容区检察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审查过程。华容区检察院通过询问农民工、实地走访建材公司、调取考勤单、发放工资记录等证据材料,查明欠薪事实。为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检察机关组织农民工代表、建材公司、区劳动监察大队等有关人员召开联席会。因临近春节,被拖欠的工资已有一年之久,农民工代表强烈要求企业在春节前给付工资。但企业表示,受市场影响,企业经营状况较差,尚有20余万元的债权未能实现,现企业经营处于“回暖”关键期,希望可以放宽给付期限。在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下,农民工代表表示理解企业难处,愿意协助做好未到场农民工思想工作。经检察机关促成,建材公司分别与42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检察机关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农民工代表、建材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农民工代表提出,虽然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但关于劳动报酬的具体支付时间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农民工希望和解协议转化为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


支持起诉意见。2023年2月20日,华容区检察院向华容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认为建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王某军等42人合法权益,王某军等42人提出的有关给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处理结果。华容区检察院积极与华容区法院进行沟通,推动法院快速办理建材公司申请执行的其他案件,帮助企业尽快实现债权。在法检共同推动下,以此前的和解协议为基础,王某军等42人与建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5月6日,华容区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建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王某军等42人劳动报酬10万余元。后建材公司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工作延伸。华容区检察院与当地人社、司法行政、法院等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健全民事行政检察与民事行政审判、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监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常态化开展;与司法行政、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妇联、残联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助推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开展;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小程序,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并与社区、村委会建立常态化联动普法机制,帮助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应当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统筹兼顾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与保障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可以联合人民法院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将和解协议转化为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本案中,检察机关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因市场变化等因素暂时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引导农民工与企业找到利益平衡点,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提供缓冲期,服务保障企业长远发展;基于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人民法院,推动双方当事人以和解协议为基础达成调解,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例二

尹某凤等4人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河南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公司)将某职业技术学院一期项目消防工程发包给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2019年11月,科技公司委托樊某作为上述消防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施工履约管理、工程结算、资金支付等事宜。2021年1月,教育公司、科技公司、某职业技术学院三方达成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约定由某职业技术学院承接原教育公司的合同权利义务。教育公司已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科技公司出具《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保证“科技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如因农民工工资发生任何纠纷由科技公司负全部责任”。2023年1月,尹某凤等4人受雇为科技公司承包的上述项目提供劳务。2023年2月,樊某向尹某凤等4人出具对账单,载明“未付金额45754-2500=43254元”。2023年5月,科技公司向尹某凤等4人出具委托代付函,内容为“尹某凤等4人工资合计43254元,我司同意某职业技术学院一期消防代付该笔工资费用”。尹某凤等4人向科技公司、某职业技术学院索要劳务报酬无果,多次向河南省林州市劳动监察大队、信访局、人社局反映情况,请求帮助解决问题,但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受理情况。2024年1月,河南省林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与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林州市检察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林州市法院)、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共同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向林州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尹某凤等4人向林州市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该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审查过程。林州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查明案件基本情况。通过询问尹某凤等4人,核实欠薪数额;了解到科技公司住所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目前公司负责人、工作人员电话均无人接听;经向工程发包方教育公司了解,发包方已根据工程进度向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科技公司曾出具《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承诺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二是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尹某凤等4人未签订劳务合同,亦无劳务报酬欠条,仅有项目经理樊某出具的对账单。尹某凤等4人反映,科技公司曾向其出具委托代付函,能够进一步印证欠薪事实。但委托代付函已交由某职业技术学院。检察机关遂协助当事人收集委托代付函,进一步补强欠薪证据。三是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检察机关向当事人释明本案请求权基础、如何提出诉讼请求等事项,但尹某凤等4人坚持将教育公司、樊某也列为被告,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当事人独立行使诉权。四是考虑到尹某凤等4人诉讼能力弱、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林州市检察院依托协作机制,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律师,并协助尹某凤等4人向法院申请缓缴案件受理费,打通诉讼绿色通道。


支持起诉意见。2024年1月12日,林州市检察院向林州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认为,尹某凤等4人为科技公司提供劳务,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合同法律关系,科技公司应当支付劳务报酬。对尹某凤等4人要求教育公司以及樊某共同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检察机关认为该诉讼请求明显不成立,向申请人释明原因后,未予支持。


处理结果。林州市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尹某凤等4人工资款共计43254元。


工作延伸。针对当地建筑行业劳务市场欠薪问题,林州市检察院与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信访局联合召开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共治座谈会,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排查欠薪隐患,创新监管模式,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林州市检察院开展普法进工地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一)加强调查核实,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因诉讼能力欠缺、证据意识不足等原因,在与用工者形成劳务关系时,一般为口头协商。欠缺书面劳务合同往往导致农民工维权时处于弱势地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最大程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认定欠薪事实,为农民工群体起诉维权提供帮助,使其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二)检察机关在尊重当事人独立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