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张信哲演唱会明日开演!帮朋友代抢演唱会门票是否构成“黄牛”行为?
时间:2024-06-18 04:10
阅读数:158人阅读
近来
西宁市如火如荼开启“演唱会模式”
大家还沉浸在刚刚结束的薛之谦演唱会之际
马上又将迎来
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巡演
为此,小编特送上观看演唱会法律指南
讲讲“关于演唱会那些事儿”
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虽然演唱会新规出台后,“黄牛”是少了,但热门演唱会依旧“抢票难”,那么,我帮别人代抢演唱会门票是否构成“黄牛”行为?会不会无意间犯法呢?
法律解答
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代抢人通过正当途径购买门票,抢购成功后仅收取合理的劳务费,该代抢不构成“黄牛”行为。
如果代抢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抢票软件或其他方式购买或囤积门票,并以高于票面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出售,可构成“黄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追星成为了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作为歌迷应树立正确而理性的追星观,切勿成为不法分子的“盘中餐”,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请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往期精选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